新冠康复门诊开诊!就在南海这些医院→
近日
南海多家医院开设“新冠康复门诊”
针对“阳康”后出现的各种不适症状
提供诊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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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
自2023年1月9日起,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开设新冠康复综合门诊,分为中医科、中医治未病科、康复医学科、健康管理中心、中西医结合营养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心血管内科和胸外科八大专科,为广大市民朋友提供有针对性、全方位的康复治疗。
市民可关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诊疗服务】—【预约挂号】,选择【新冠康复综合门诊】进行预约挂号就诊。
佛山市南海区妇幼保健院
南海妇幼保健院中医科开设“阳康”调理门诊,为市民的健康保驾护航。南海妇幼保健院中医科是集中医诊疗、体质调理、理疗保健、健康管理为一体的综合医疗服务科室,拥有一支高学历、医术精良的中医专业队伍,在中医调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该门诊设于南海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二楼中医科,联系电话:0757-86227298。市民可关注“南海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诊疗服务】—【预约挂号】,选择【中医科】进行预约挂号就诊。
南海区第五人民医院
南海区第五人民医院目前已开设“康复科门诊-新冠康复门诊”及“针灸科、治未病科-新冠中医康养门诊”。
为满足新冠感染后出现咳嗽、鼻塞、咽痛、肌肉酸痛、头晕头痛、腰膝酸痛、气短、怕冷、体质虚弱、失眠等人群康复的诊疗需求,1月9日起,南海区第五人民医院康复科门诊新开设新冠康复专科门诊。
为发挥中医药和中医外治法在新冠感染治疗中的优势,满足群众感染新冠转阴后出现失眠颈痛、头痛头晕,畏寒肢冷、咳嗽气短、鼻塞咽痛、腰膝酸软、疲劳不适等状态的诊疗需求,南海区第五人民医院针灸科、治未病科于1月10日起增设新冠中医康养门诊。
市民可关注“南海区第五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预约“康复科新冠康复门诊”“针灸科、治未病科门诊”或“新冠中医康养门诊”号源或现场挂号就诊。
南海区第六人民医院
南海区第六人民医院康复医学科注重运用中医传统康复特色结合现代康复理疗设备,即日起开设以“中西医结合”诊疗为特色的综合病区。特色综合病区的医疗团队根据从中医传统医学上对每个患者辩证的不同,为患者制定有针对性、个性化的康复方案。
市民可关注“佛山市南海区第六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预约挂号。
南海区第九人民医院
佛山市南海区第九人民医院康复科在粟漩名中医的指导下,1月9日正式开设新冠康复门诊,为广大市民提供全方面的中西医康复诊疗服务。主要提供的康复服务包括中药汤剂、调神健脾疗法、推拿疗法、艾灸、耳穴压豆、贴敷疗法、高压氧舱治疗、高频疗法、呼吸训练等。
该门诊设于南海区第九人民医院门诊楼3楼康复理疗科,周一至周日全天开诊。市民可关注“佛山市南海区第九人民医院服务号”,通过点击菜单栏【诊疗服务】—【挂号业务】—【康复科】—【康复理疗科】进行预约挂号。
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
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开设“新冠康复门诊”,通过中医辨证论治为市民制定专业个体化的调理方案。该门诊诊疗范围包括:新冠感染、康复后出现的乏力易疲、喘息气促、胸闷心慌等症状;活动后症状加重,或者出现头晕、口干、咽痛咳嗽、多汗、感觉异常、纳呆等。
市民可关注“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通过点击菜单栏【诊疗服务】—【院区】—【康复医学科(针灸推拿)】—【新冠康复门诊】完成挂号,或选择【中医】—【中医科门诊】进行中药、艾灸调理。
南海区全科医院(桂城医院)
南海区全科医院(桂城医院)1月9日起开设新冠康复门诊,由具有丰富诊疗经验的康复专家坐诊,围绕新冠感染恢复期伴随的各类问题,发挥该院康复医学的高水平专科优势,提供针对性检查和恢复期的各类康复需求指导,帮助新冠病毒感染者全面康复。
市民可关注“南海区桂城医院 南海区全科医院”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诊疗服务】—【门诊挂号】进入挂号页面。进入后点击【挂号】,选择【新冠康复门诊】即可。
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
1月9日起,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新冠康复门诊”逢周一至周六8:00-12:00开诊。围绕新冠感染恢复期伴随的各类问题,对新冠病毒感染后,无发热无典型性肺部病变但留有后遗症状的成人及儿童,提供针对性检查和恢复期的各类康复需求指导。
该门诊设于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门诊楼2楼新冠康复诊室(原内科11诊室),市民可关注“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通过点击菜单栏【智慧诊疗】—【在线挂号】—【新冠康复门诊】进行预约挂号。
据了解
南海还有更多医院
即将开设“新冠康复门诊”
南海君将持续关注
有需要的市民请留意后续消息
新冠患者住院费用全额保障
门急诊费用专项保障
通知明确,对住院的新冠患者延续前期政策,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全额保障新冠患者的住院费用。
全额保障新冠患者住院费用
通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前期费用保障政策,即按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支付,不设起付线,不纳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没有目录限制,不设个人先自付比例。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收治医疗机构同级财政先行支付,中央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60%予以补助。
该政策以患者入院时间计算,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门急诊费用实行专项保障
门急诊治疗方面,通知指出,在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门急诊费用实行专项保障,按以下报销比例支付:一级医疗卫生机构、一级以下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90%,二级医疗卫生机构70%,其他一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70%,不计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药品目录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诊疗目录和耗材目录按我市普通门诊政策执行。据悉,现行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有治疗发热、咳嗽等新冠症状的药品660种,在此基础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内包含的新冠治疗药品也实行医保临时支付政策。
属于医疗救助对象的按规定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参保患者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门急诊费用,按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政策执行。
该政策同样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网上问诊享医保移动支付结算服务
为保证新冠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治疗,在“互联网+”医保服务方面,佛山积极助力新冠患者在线诊疗。
通知规定,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对于行业部门准许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开放的互联网首诊服务,按规定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患者提供医保移动支付结算服务,医保报销标准与线下一致。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复诊服务,仍按现行互联网复诊报销政策(即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报销政策)执行。
通知指出,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职责,医保部门负责相关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加强基金监管;财政部门负责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认定、信息登记与数据上传工作,疾控部门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信息、数据上传工作。加强协调联动,确保不折不扣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新冠感染恢复期
这9件事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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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发布微信编辑部
来源:各医院微信公众号、南海区卫生健康局、佛山日报、人民日报
编辑:邵毅东
审核:何锦婷、吕燕珊、梁彩婷